绍兴文理学院2015-2016学年辅导员、实验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以及《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招聘教职工工作的规定》(绍学院发
[2015]89
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员等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是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1.
辅导员岗位:
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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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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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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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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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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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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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章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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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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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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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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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海外高校或海外学术机构毕业者须毕业于
2015
年夏季之后),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1985
年
12
月
17
日及以后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本科阶段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公办本科(不含独立学院)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2.
绍兴文理学院(不含元培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
3.
海外高校(学术机构)毕业。本条件所述海外高校或海外学术机构均应为教育部注册认证的高校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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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申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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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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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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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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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澜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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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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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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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对外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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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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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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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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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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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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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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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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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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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验员岗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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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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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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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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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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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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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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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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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信息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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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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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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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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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1985
年
12
月
17
日及之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公办本科(不含独立学院)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2.
绍兴文理学院(不含元培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
3.
海外高校(学术机构)毕业。本条件所述海外高校或海外学术机构均应为教育部注册认证的高校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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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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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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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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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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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有药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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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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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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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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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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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工程、食品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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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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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清洁染整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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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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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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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分析化学(仪器分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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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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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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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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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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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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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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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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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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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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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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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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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科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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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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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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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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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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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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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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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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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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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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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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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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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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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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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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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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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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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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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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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实验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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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
资格初审。时间:
2015
年
12
月
17
日-
12
月
31
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至少应达到
1
:
3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公告栏中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
2016
年
1
月
6
日-
1
月
8
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均由笔试、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分别按占
40%
、
60%
计入综合成绩。
1.
笔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8
日晚上。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
2016
年
1
月
9
日公布,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
:
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
面试。
(
1
)资格复审: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对象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由所在学校提供的入党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于
2016
年
1
月
9
日成绩公布后到学工部参加资格复审;
其余岗位的面试对象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于
2016
年
1
月
9
日成绩公布后到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后再进行面试。
(
2
)面试:
面试采用竞聘演讲的方式进行,于
2016
年
1
月
10
日上午进行,竞聘演讲包括主题演讲和回答提问两个部分,时间一般为
6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并予公布,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拟录用和递补的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五)备案、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将各岗位确定拟录用及递补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其他
1.
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2.
若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因故放弃或因工作经历弄虚作假等被取消资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岗位的递补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3.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
对不能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
应聘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4.
招聘问题咨询电话:
0575-88342389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8341824
。
5.
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
508
号,邮编:
312000
。
生工就业【2015】 X485 绍兴文理学院2015-2016学年辅导员、实验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信息